不合理最低价中标现象、建筑工程违规分包现象……这些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上存在的乱象有望被杜绝。8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已出炉,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如有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子邮箱:ahsztb@163.com)、传真(0551-62872696)等方式反馈。
根据办法,建筑工程招标应当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经过批准,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技术复杂的城市重要公共建筑,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设计费或计费方法,避免不合理最低价中标现象。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应当设置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可以设置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新规指出招标人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招标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投标人,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者多项招标发包给一个承包投标人。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招标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违规者将给予处罚。禁止项目中标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建筑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