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19〕21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今年6月,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我厅致函,通报全省安全帽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并提出工作建议。7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等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加强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工作。为落实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建筑工地劳动者职业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在建工地不合格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清理行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开展不合格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清理行动。在建项目工地上所有使用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关单位要对照国家有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性使用要求以及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全帽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统计表》(附后)开展自查自纠,发现质量不合格、资料不齐全或假冒伪劣产品在施工现场使用的,一律清理出施工现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请于2019年10月1日前报项目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我厅在2019年三季度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时将随机抽查各地不合格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清理情况。
二、加强使用环节监督管理。
1.加强采购进场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采购持有营业执照和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要求使用单位严格控制进场验收程序,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收货验收制度,并留存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禁止质量不合格、资料不齐全或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2.加强现场使用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等使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和管理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验货、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及时形成管理档案;对存有疑义或发现与检测报告不符的,要将该批产品退出现场,重新购置质量达标的产品并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要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鼓励实行统一采购配发的管理制度。
3.加强日常检查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等使用单位切实加强对作业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形成检查台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及破损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处理更换;对到报废期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立即进行报废处理;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4.加强部门联动。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要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为市场监管部门倒查市场流通和生产环节提供线索,努力从源头消除问题和隐患。
5.严格追责问责。对未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因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给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带来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安全帽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统计表.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9月18日
附件:安全帽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信息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