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湘建科〔2022〕140号)要求,2023年12月,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2020年(含)以前发布的地方标准,共计115项,进行了集中复审,现将复审结论予以公示。
1.继续有效标准:共计72项地方标准,确认其仍具有时效性和适用性,建议重新编号发布。2.修订标准:共计34项地方标准需要修订。对需修订的,要求于今年内完成修订申报(6月15日前提交修订申报书)、编制、审核等工作,凡是逾期未申报和修订完成的,自动废止。3.废止标准:共计9项地方标准因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规范内容已被覆盖或替代,建议废止(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至6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和依据。
联系电话:0731-88950078
电子邮箱:hnjstkjc@163.com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