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监〔2020〕40号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的精神,经查实,湖南邦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详见附件)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上述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整改,在整改期届满前提交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将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整改期限为三个月,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改名单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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