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监〔2020〕55号
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和《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精神,我站于2020年9月22日下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责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020年第1批)限期整改的通知》(湘建价监〔2020〕40号)文件中,责令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2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整改,2家企业已在整改期内进行了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审核,该2家企业均已符合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现予公布。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改清单汇总表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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