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25〕3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21〕9号),全省2024年第四批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经各市州住建部门及有关单位核查认定并报送我厅,共记录建设单位55家(次)、建筑业企业42家(次)、监理企业12家(次)、其他单位18家(次),注册建造师70人(次)、监理工程师72人(次)、其他个人214人(次),现予公布(见附件)。责任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80天,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期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20天。
附件1:2024年第四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单位)名单
附件2:2024年第四批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人员)名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