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质安〔2020〕82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第7号台风“海高斯”已生成,趋向湛江至台山沿海。8月19日凌晨至早晨距离我市最近150-250公里,将给我市(含深汕)带来暴雨和8-10级阵风,风雨最强时段18日夜间至19日上午。18日中午前后风雨逐渐加大,降水以间歇性阵雨为主,过程累计雨量40-8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40毫米,19日夜间风雨减弱。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于8月18日10时在全市(含深汕)沿海发布海浪蓝色预警,受今年第7号台风“海高斯”(热带风暴级)影响,预计24小时内,西部近岸海域将出现0.5-1.2m的轻浪,东部近岸海域将出现1.5-2.8m的中到大浪,深汕特别合作区近岸海域将出现1.8-2.5m的中到大浪。市气象台于2020年08月18日9时10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市三防指挥部已于 8月18日上午9 时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为全面落实各级三防工作部署,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保持警惕
各部门、各单位要保持足够警惕,高度关注天气预警信息,认真吸取往年防御工作经验和教训,切勿麻痹大意,及时转发有关信息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遵循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原则,按照“事前预警、部署到位;事中响应到位、防范到位、应急保障到位、值班值守到位、信息报送及时到位;事后防次生灾害、排险到位”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做好建筑工地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立即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并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储备大功率排水设备、沙包等防汛应急物资。尤其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环节,按照气象部门台风预警期间应对措施,做到逐级响应、检查到位、整改到位,沿海各建筑工地按照相应防御要求严防海水倒灌事故发生。同时应密切关注政府部门防台风工作通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台风黄色预警生效时,在建工程全面停工。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做好现场人员撤离准备工作,提前与辖区应急避险部门联系,落实安置点,准备好有关生活物资。一是对地处危险边坡、河道、邻近挡土墙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应立即转移撤离并妥善安置。二是在台风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生效时或接收上级有关部门撤离指令时,立即组织工地活动板房内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就近做好人员疏散安置工作。三是排查起重机械、基坑、外脚手架等可能影响到的居民生活区、住宅区,特别是居民生活密集区及重点重大民生区域,对评估存在风险或隐患的,应第一时间向辖区政府、区住建部门、三防办及街道办通报,在台风红色级别预警生效时或接收上级有关部门撤离指令时,会同上述部门通知周边居民撤离。
三、强化检查督导及整改闭合
前海管理局和各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及时将有关防汛防风指示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工地,并迅速对全市在建工地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上述重点部位、环节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全面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特别是要求并督查施工企业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带班值守、靠前指挥本企业所承建项目防台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强化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五、加强值班,及时上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在台风预警期间,要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移动方向、强度和风力,及时掌握台风带来的暴雨量级、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防汛防台风指挥中心要求,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汛情未解除、台风影响未结束前,各级检查督查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各种抢险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8月18日